現在全國各煤礦集團公司都在努力實現堅持走安全發(fā)展、轉型發(fā)展、和諧發(fā)展相協(xié)調相統(tǒng)一的科學發(fā)展道路,建設億噸級、現代型、國際化能源大集團。使自己本身成為高產高效循環(huán)經濟示范基地。為了更好地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加強機電設備管理,保障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提高集團公司的安全效益。
一、設備的安裝與使用
1.凡到礦準備使用的新型機電設備必須經集團公司設備選型委員會組織論證、確定。
2.凡通過集團公司選型委員會批準使用的機電設備,必須及時到機電科技術組呈報該設備(或產品)的“兩證一標志”復印件,并經機電副總、機電礦長批準后生效。
3.新設備(包括小型電氣設備)到礦入井前必須通知機電科安排四專組進行防爆檢查,檢查合格張貼防爆合格證后方可入井。
4.設備安裝前,必須檢查、保養(yǎng)和試驗,設備安裝時安裝人員必須持有“防爆合格證”否則不得施工。
5.采掘運等流動設施的安裝,生產技術部門必須一日前提出設計和安裝計劃,安裝單位必須按設計安裝,并符合《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與《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嚴禁未經檢修的設備安裝及設備倒裝。
6.安裝機電設備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須經過機電、生產、棱柱科聯(lián)合驗收。符合安裝要求,方能進行機電設備安裝施工。機電設備安裝竣工后,應由機電礦長、機電總工程師、生產科、機電科以及工程施工單位、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共同驗收并進行試運轉,合格后辦理設備移交手續(xù),交付使用。否則,不得移交生產,并限期整改。
7.如遇特殊情況或因生產急需,經礦領導同意,設備急需投入運行,但又有客觀條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時達不到規(guī)定標準要求,而又不影響安全生產的設備可先交付使用。
8.在用中的設備應實行包機制,包機組可按單臺設備、系統(tǒng)或機組為單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機、維護員組成,一般的設備管理、維護、保養(yǎng)、檢查、維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單位負責,重要檢修與故障排除由機電科配合解決,包機人員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方可承擔。
二、設備后期管理
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更換。
1.管理范圍:原則上是誰使用誰管理,誰保養(yǎng)誰維修,包括檢查排除故障、更換等。
2.電氣設備:單頭面以變電所的尾端開始,多頭面第一臺饋電開關開始到迎頭,由使用單位管理。以上部分均由機電科管理,機械設備、井上下口及大巷運輸設備由運輸工區(qū)負責;主運輸機巷溜子由溜子隊負責;單頭掘進由工區(qū)負責;大型固定設備由機電科負責。
3.設備的更換由使用單位負責,特殊情況下由使用單位向機電科提出報告,機電科會同生產部門研究解決。新進設備或新型設備,確因使用單位水平低,需機電科協(xié)助處理的,使用單位維護員積極配合機電科進行處理,此種情況只限1—2次,其后均按有償服務處理。新型設備使用后,機電科必須及時對使用單位維護員進行專項技術培訓。
4.各單位對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嚴禁設備頻繁起動、帶病或超負荷運行。要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場所的清潔、整齊,搞好安全生產。
5.各單位對使用的設備不得損壞、埋沒、丟失,否則按設備的價格及損壞程度折價賠償。各單位不得擅自調換、拆套設備,確因生產需要拆除和移交設備的,提前通知機電科,并到設備級辦理拆除手續(xù)、移交手續(xù),否則按設備管理獎罰制度執(zhí)行。
6.各工區(qū)工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建立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制度,嚴格執(zhí)行加油、換油制度,并有記錄。確因設備潤滑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者,按設備管理獎罰制度執(zhí)行。
7.設備發(fā)生事故,機電科應會同安監(jiān)站等有關部門和礦領導,認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業(yè)企業(yè)機電運轉事故管理辦法》嚴肅處理,并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對該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責任,并提出處理的建議或意見,對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要加重處罰,嚴格按設備管理獎罰制度執(zhí)行。
8.設備的檢修分為日常檢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種。
9.本礦設備的大中修及停產檢修,各修理部門必須按機電科及生產部門的計劃安排進行。對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車間檢修的設備,檢修單位一定要與機電科聯(lián)系,開票領取,不得擅自與使用單位聯(lián)系修理。電器設備大中修由大修廠負責;運輸設備由運輸工區(qū)、溜子隊負責;其它機械設備由機電科負責。
10.移動設備大中修理應在地面進行,使用單位回收的設備必須交大修廠,由設備組簽字同意后,大修廠方可檢修。使用單位維護班長負責到設備組具體輸送檢修的驗收手續(xù)。設備其零部件損壞嚴格按設備獎罰條例執(zhí)行。固定設備的大中修必須有檢修報告和開工報告。內容包括檢修項目、施工時間地點、材料、備件需用情況,經批準后由檢修單位技術員編制檢修施工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明確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勞動組織,報機電科、生產科、安監(jiān)站、機電總工、礦長審批,施工前必須傳達到每個施工人員,施工負責人嚴格按施工措施組織施工。
11.嚴格執(zhí)行開、竣工報告制,堅持一工程兩報告,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負責編送礦長、公司審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及時向機電科送交竣工報告,機電科再按一定的程序辦理送交手續(xù),否則不得開工。
12.設備大修后的驗收。
13.設備的出礦修理。
14.設備的報廢。
在每年一次設備大清查后,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科、財務科、企管科組成鑒定小組鑒定,提出確鑿的技術數據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屬于非固定資產的由機電礦長批準,屬于固定資產的報礦長及公司批審。各單位不經批準都不得將所用設備隨便列入報廢之列。對報廢的設備統(tǒng)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備件等。
15.安裝后的設備移交與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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